人间凯文日记_爱恨不过一瞬间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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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爱恨不过一瞬间 (第149/407页)

的那个仙子。生生呢,胖乎乎的,不就是薛宝钗吗?所以生生是山中高士,是我最融入世俗的孩子。

    想到我这两个孩子我就由衷的高兴。谁不喜欢自己的儿子呢?而且是这样两个相貌堂堂的帅哥儿子。更重要的是,我哥哥会和生生组一个胖队,也就是说我哥哥和生生是一大一小两个薛宝钗。而我会和点点组一个瘦队,也就是说我和点点是一大一小两个林黛玉。在这场竞争中,最後是胖队获胜还是瘦队获胜根本是一个玄学问题。很可能并不会有真正的胜利者和失败者,最终的结果是胖队和瘦队各得其所,各安其命。只有凯教是最终的获胜一方,因为她同时得到了胖队和瘦队两支队伍的汗水浇灌。

    和自己的儿子组队参赛,世界上还有b这更带劲儿的事吗?所以,点点,我们瘦队一定要努力。我仔细端详点点的相貌,我觉得点点真的是一个古典美人,点点是一个天生的美人坯子。我是粗糙的,但点点是JiNg致而美丽的。点点b我更适合梁可,更适合当梁可的伴侣。因为我怎麽看都像一个粗糙爷们儿,而点点怎麽看都是一个典雅美少年。有的人看到这里就喷饭了:「你们一家还要脸不?你爸爸将军,你和你哥哥,你还有你的儿子全做了梁可的情人。你们是一家祖孙仨嫁给同一个男人啊!」

    太史公司马迁写到这里也吐了一口老血:「我是喜欢写点稀奇古怪的事情,但像这样祖孙三代嫁同一个男人的皇帝本纪,我可不敢写啊。」我抢过司马迁的笔说:「你不写我写!有什麽大不了的。杀父娶母,兄弟相残的事历史上还少吗?我们家这点破事也不算什麽!你就当梁可烟瘾大,cH0U了烟连烟蒂也一起嚼了吧!」司马迁听这麽说,才着笔写:「红朝百年,得遇兵变。叛军之首携儿孙同嫁一夫,天下大哗。」

    我闻了闻点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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