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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九十七章: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。  (第3/4页)
笑个三年五年啥的。”    胖子点点头,斗笠上的薄纱一阵晃动:“圣女,你记得冲在最前面,你武功最高,应该走在前面,咱俩兄弟武功最差,应该默默跟在后面。”    莫笑璇说道:“死胖子你说的挺有道理啊,但是我怎么就那么想揍你呢?你别动,让我砍你一剑,我倒要看看你的‘金刚不坏’是不是真的不坏。”    “别别别,姐我错了,以后我不敢了。”    “我靠,把剑收起来。”    “别这样,刀剑无眼,万一误伤…”    胖子与莫笑璇的嬉闹,顿时让死气沉沉的“知棠客栈”多了几分生气。    二人打闹起来,但却不敢离宋终太远。    宋终眼睛里充满笑意,说道:“好了,客栈是个是非之地,不宜久留,我们上三楼看一眼就走。”    胖子扭过头怒骂:“你还知道这里是个是非之地啊?我又没有逼着你来,是你自己非得…”    宋终伸出手,扯着胖子的耳朵,朝楼梯走去,胖子连连惨叫,莫笑璇紧随其后。    来到楼梯前,木质的楼梯上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。    宋终杀过的人很多,他忘不了这种气味。    只不过第一次上二楼之时,这种气味比较淡,没有引起宋终太多的注意。    宋终弯下腰,利用火折子查看楼梯阶梯上的脚印。    脚印很多,很杂,大大小小的脚印纵横交错。    宋终对比了一下他们三人与阶梯上的脚印的大小,显然,这楼梯并不止他们三人走过。    最起码今夜不止三人。    只是现在都不知道这些人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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